住院须知
一、入院须知
1、入院时,请将您的门诊病历及时交办公室护士保管。
2、为了及时与您取得联系,请向医生出示您的身份证,告知地址、联系电话。
3、您看病的名字应当与您的真实姓名一致,否则给您带来的医疗不便和损失由自己承担。
4、我们的工作人员将护送您至所安排的床位,介绍床位医生、责任护士、各种制度及病区环境,如病房卫生间、配餐室、盥洗间及大小便标本放置处等。
二、病房设置须知
1、病区内为您提供:床单元一套、陪护床、陪护被、热水瓶、脸盆、脚盆、水杯、痰盂、微波炉专用保鲜盒。其他生活用品请自备。
2、请您保持病室整洁,物品分类放置(药杯、水杯放在床头柜上;食品整齐放在床头柜内;衣服类放在壁橱内;床下可放一双鞋;痰盂放置床头;陪护床、方凳放到指定地方)。
3、请您爱护病房内的一切公共设施,不要擅自移动各种医疗设备。
4、请您不要随地或向窗外乱扔果皮、杂物、倒水、吐痰等。请将果皮、废纸、剩饭、剩菜以及其他生活垃圾等倒入生活垃圾桶内。
5、每床有固定的热水瓶,每天上午、下午均会有工勤人员为您送来开水,请不要自己去开水炉边,防止烫伤。
6、您的床头配有传呼系统,有需要时请按铃。
7、为了使您卧位舒适,在床尾有摇把,可将床头或床尾摇起,请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,用后将摇把复原,以免碰伤。您的床旁配有床栏,请您正确使用好床栏,以防坠床。
8、病房卫生间须知:
(1)请保持室内清洁卫生,用物规范放置,便后及时冲洗,垃圾、便纸等及时入篓。
(2)请保持设施完好,文明使用,如有故障,请及时与值班护士联系。
(3)注意节水、节电。热水开放时间为每日下午18:30—20:30。患者须在病情允许、医务人员同意,且家属能确保患者安全的情况下方可沐浴。沐浴时请穿防滑鞋,请用防滑垫,防止滑倒、跌伤、烫伤。
(4)卫生间内设有紧急呼叫器,当您需要帮助时请按呼叫器。
9、陪护椅使用须知:
(1)陪护椅白天作为座椅使用。
(2)夜间陪护椅由后勤工人根据您的实际需要安排,统一打开作为卧具使用,请配合使用,注意爱护,每天16:00—16:30为您打开,每晨06:30—07:30上锁保管,请您配合!
(3)陪护被每天清晨请按要求折叠好放置在对应床号的橱柜内。
10、电视机使用须知:
(1)为了保持病室安静、保证病人治疗和休息,病室所有电视均在10:00—22:00开放,故在医护查房、病人午间、晚间休息期间请勿观看电视。
(2)电视机遥控器放于护士站,统一保管。如需使用请与值班护士联系。
(3)请正确开关电视机,注意安全,如遇故障请及时与本区护士联系。
11、病房门边有电灯和空调开关,空调开关1为最小档,3为最大档,请务必在使用空调时关好门窗。
12、住院期间为防止交叉感染,请勿随便进入治疗室、换药室等特殊场所。病员不得乱闯病房或自行调换床位。
13、为了不影响医务人员正常工作,请勿随意进出医师办公室、护士工作站等场所。
14、我院已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。友情提醒您:您在住院期间所发生的费用,住院处会为您提供每日费用清单,我们工作人员会及时发放给您。如有疑问您可及时查询。如信息系统提示您的账户余额不足时,计算机网络将会自动停止记账、发药。请您务必及时补充,以免影响您的治疗。
15、病区内设有意见箱,欢迎您对我们工作中的不足提出批评及宝贵意见,以便我们更好地改进我们的工作。
三、饮食须知
1、住院期间建议食用医院的伙食,若使用院外的饮食造成后果由自己承担。
2、医院安排专人到床边订餐并送至床头。
3、病区内配有微波炉,定时为您加热饭菜提供方便。
4、微波炉使用须知:
(1)必须使用微波炉专用工具,禁止将铁器如铁碗、勺等放入其中
(2)禁止加工生食
(3)严禁将带壳的食物(如蛋)放入其中加热。严禁使用时人员离开,以防火灾发生。
四、病区作息制度
| 上 午 | 下 午 |
| 06:00-06:30 抽血、起床、测体温 | 13:30-16:00 午间护理、测体温、时间治疗 |
| 06:30-07:30 冲开水、早餐、服药 | 16:00-17:00 冲开水、放陪护床、晚查房 |
| 07:30-11:00 晨间护理、治疗、查房等,陪护多的家属请自行离开病房 | 17:00-18:00 晚餐、服药 |
| 18:00-20:00 测体温(高热者)、夜间治疗 | |
| 11:00-12:00 午餐、服药 | 20:00-21:00 就寝前准备(晚间护理) |
| 12:00-13:30 午睡 | 21:00 熄灯 |
五、探视制度
1、每日10:30—12:00,14:00—21:00为探视时间,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探视。
2、探视者应遵守医院规定,听从医护人员劝导,尽量减少对其他病员休养的影响。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护记录。如需复印病历,须经管床医生同意后由专人办理。
3、探视者保持病区整洁、安静,不得在病员床上坐、卧。不得在病区内大声喧哗,严禁在病区内吸烟。
4、探视者只能到指定的病区探视病员,请勿擅自到其他病区,不得在病室内留宿。
5、探视者不得携小孩及宠物进入院区
六、陪客制度
1、根据患者照护的需求,我院允许每位患者可留一名陪护,请安排有能力监护的人员陪伴。
2、陪客人员遵守院规,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。
3、保持病室安静、整洁,不吸烟、爱护公物、节约水电。
4、病区内为陪护者提供陪护床及陪护被,不可带卧具进病区,陪护人员也不可在病员床上坐、卧。
5、不得携带生菜、生米等进入病区,不私带电器如:电饭锅、电磁炉、榨汁机等。
6、严禁携带危险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。
七、请假制度
病人住院期间请勿擅自离开病区和医院,否则因此影响治疗,造成病情变化及发生意外伤害等事件时,医院概不负责。
八、安全制度
1、对于病情危重、年老体弱、儿童、产科婴儿、精神病、癫痫、老年痴呆病史、情绪不稳定或视力障碍者等有可能影响自身安全或他人安全情况时,家属必须加强监护以防不测。拒绝监护或监护不到位者,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后果的由自己承担和处理。
2、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,按床号使用壁橱。住院期间请勿将物品及钱款存放在病房,以防失窃或被骗。
3、老年行动不便、病情不许可者,必须事先告知医护人员,经许可后并在家属能确保安全的看护下进行如厕、洗澡或下床功能锻炼。
4、请穿防滑拖鞋,禁穿海绵、塑料拖鞋,地面潮湿时请勿走动,以防滑倒。
5、请勿私自使用热水袋,如病情需要时经护士同意并测温后方可使用。
6、窗户处于控制状态,请勿用力扳拉手,请勿攀高或坐、卧于窗台上。
7、在行走或做个人卫生时,若感到头晕或其他不适,请立即坐或蹲下,并寻求帮助,请勿试着走动。
8、为了您的健康与安全,请您不要在楼内、病房内吸烟或饮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