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批准筹备成立社团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19-07-01


关于批准筹备成立社团的公告

根据“关于下发如皋博爱医院员工社团管理办法的通知”(博医发〔2019〕007)文件,经组织提交申报材料,现经院党办、院团支部审核,院委会同意,现予以公告。

序 号社团名称专业指导老师党员指导老师拟负责人共同发起人
1摄影社团 姚国华谢建明徐梦婷、宋唯、刘青青、姚国华
2手工社团夏冬梅* 邹晓燕胡小燕、袁亚萍、石秋霞、何春凤
3瑜珈社团吴蕊*明 莉明 莉邹晓燕、沈爱娣、谢萍、周皓光
4乒乓球团钱昱钧 黄欣欣石太峰、黄海生、陈圣柏、陆佳燕、冒网山
5篮球社常 伟*吴鸿飞邓吉辉吴鸿飞、王建华、缪荣荣、章海翔
6朗读社团外请谢建明石高芸刘蔡如、肖秋、徐梦婷、秦洁
7健康跑步团杨建华*姚国华姚国华钱少兵、邹晓燕、汤海燕、刘晓剑、徐相美
8文学社季健姚国华姚国华明莉、吴小琴、钱少兵、汤海燕、许中华
9舞蹈社团外请 崔晓莉汤海燕、贺茂芬、薛亚莉、沈天棋
10合唱社团外请 李君平苏枳宇、卢悦、李圆圆、肖玥
11太极社团陈静* 吴小琴顾晓华、崔晓莉、周皓光、唐燕

*为外请人员。

根据文件要求:

1.批准筹备成立的社团,自公告之日起,开展社团会员招募活动(社团规模一般控制在10-50人之间)。

2.自批准筹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(至7月31日前)召开会员大会,通过章程、产生执行机构和负责人。

3.自会员大会召开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,院党办、院团支部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成立的决定。批准成立的员工社团以公告或其他方式宣布成立。

如皋博爱医院有限公司

2019年7月1日

发布途径:微信群(职工群、职能科室群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