患者的权利

发布时间:2024-08-27


  1.有权获得适宜的医疗诊治。

  2,知情同意权:患者对病情、诊断、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等具有知情同意的权利。

  3.自由选择和拒绝治疗的权利:患者有权利选择医院、医护人员、医疗及护理方案以及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拒绝治疗。

  4.隐私权:患者有要求保护个人隱私的权利。

  5.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的权利。

  6.监督自己的医疗及护理权益实现的权利。

  7.自主权:完全行为能力人应以本人意愿为准,当父母、配偶、子女同患者意见不一致时,应尊重患者本人意愿。

  8.有查阅或者复制全部病历资料的权利。

  9.有因医疗事故所造成损害获得赔偿权利(包括请求鉴定权,请求调解权、诉权)。